复查时间应在药物流产后约14天进行,若患者身体恢复较快且无异常情况,则可适当延后复查时间;如有持续出血或其他并发症,则需提前复查。
药物流产后复查B超通常在药物流产后14天左右进行,以评估子宫内残留物的清除情况。如果药物流产后子宫内残留物清除情况良好,没有出现发热、腹痛等感染症状,此时复查B超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如21-28天。如果药物流产后出现阴道出血量多、腹痛等症状,可能表明存在宫内残留物或感染,此时复查B超的时间应提前至7-10天。
药物流产后,建议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复查,以确保身体恢复良好。
药物流产后复查B超通常在药物流产后14天左右进行,以评估子宫内残留物的清除情况。如果药物流产后子宫内残留物清除情况良好,没有出现发热、腹痛等感染症状,此时复查B超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如21-28天。如果药物流产后出现阴道出血量多、腹痛等症状,可能表明存在宫内残留物或感染,此时复查B超的时间应提前至7-10天。
药物流产后,建议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复查,以确保身体恢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