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后复查B超的时间一般在14天左右,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延长至30天。主要取决于子宫内是否有残留物,以确保身体恢复正常。
药物流产后复查B超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14天左右进行,以评估子宫内残留物情况。如果药物流产后患者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如持续出血、腹痛等,且B超检查显示子宫内无残留物,则复查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如果药物流产后出现持续性阴道出血、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或者B超检查显示子宫内有残留物,则需要及时就医,以免引起感染或导致大出血等严重后果。
药物流产后,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性生活,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感染。
药物流产后复查B超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14天左右进行,以评估子宫内残留物情况。如果药物流产后患者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如持续出血、腹痛等,且B超检查显示子宫内无残留物,则复查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如果药物流产后出现持续性阴道出血、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或者B超检查显示子宫内有残留物,则需要及时就医,以免引起感染或导致大出血等严重后果。
药物流产后,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性生活,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