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吃油炸、熏制、烧烤、生冷、刺激食物
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全身给药慢性乙型肝炎: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greaterthanorequalto)1岁)代偿性肝病患者,患者的血清HBsAg阳性至少达6个月,同时存在乙肝病毒(HBV)复制(血清HBeAg阳性)和血清ALT升高。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建议先进行肝组织活检,以便确诊慢性肝炎及肝损伤的程度。在本品治疗慢性乙肝的大量临床研究中采用了下列标准,慢性乙肝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前可作为参考指标:无肝性脑病、静脉曲张出血、腹水史及其他临床失代偿的表现。胆红素正常。白蛋白稳定在正常范围内。凝血酶原时间:成人延长250/mm3。肾细胞癌:治疗晚期肾癌患者。转移性类癌瘤(胰腺内分泌肿瘤):治疗转移性类癌瘤患者。恶性黑素瘤:作为手术后无病变但处于高度复发危险的成人黑素瘤患者的辅助治疗。查看完整
1.用于治疗急性肾功能衰竭; 2.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 3.用于治疗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 4.用于治疗顽固性心力衰竭; 5.用于治疗顽固性水肿; 6.用于治疗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