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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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用于治疗颅脑损伤和脑血管意外所引起的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可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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