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死胎的常见病因,有半数以上为胎儿缺氧所致,如脐带病变。母体病变。过期妊娠、妊高征、心血管疾病、中毒性休克等。胎盘因素。胎盘早剥、前置胎盘等。临床表现。1、胎动停止,胎心消失,子宫不继续增大。2、子宫底及腹围缩小,乳房胀感消失、缩小。3、胎死时间长者。可有全身疲乏,胃口差,腹部下坠,产后大出血或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预防及注意事项。死胎是由某些不利因素使宫内胎儿缺氧导致死亡。此程呈渐进性,初为胎动减少,后为胎动消失至胎心消失,可历时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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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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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①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②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③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④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⑤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⑥中枢动脉
用于肝损伤、肾损伤、化放疗保护、糖尿病、缺血缺氧性脑病等。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