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出血热属于乙类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三大类,主要包括甲类,乙类,丙类。其中流行性出血热是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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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三级甲等 专科医院 公立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1.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2.预防可能发生于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3.预防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