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疼痛还能继续走路吗

任正新 主治医师 三甲
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全科

脚踝疼痛时,如果轻微活动后无明显不适症状,一般能继续走路;但如果出现剧烈疼痛且无法正常负重,则不能继续走路。
轻度脚踝疼痛多是由于局部肌肉劳损引起的,在适当休息后能够得到缓解,此时并不会加重病情,所以是可以走路的。但重度脚踝疼痛可能是韧带撕裂或者骨折所致,如果继续走路可能会导致患处血液循环加快,从而加剧疼痛感,不利于疾病的恢复,因此不建议继续走路。
患者若在行走过程中感到异常不适或疼痛加剧,应立即停止活动,并观察是否有肿胀、畸形等情况发生。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做好保暖措施,以免着凉受寒引起疼痛加重。同时还要注意休息,避免长时间站立或者是过度劳累。

2024-04-24 02: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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